年8月22日由阆中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南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茜)签订的南池路(二、四期及)及游客中心还房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于年10月22日阆中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南茜房地产开发公司、阆中汇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签订了阆中市七里新区南池路二、四期及游客中心还房项目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方南茜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在阆中市设立汇海置有限公司,在不免除乙方南茜公司原协议义务的前提下,原协议的权利和义务由丙方汇海公司享有和承接。至年8月底工程全部完工并交由政府还房于老百姓,但截至目前为止,参与项目建设的各大施工队的材料商和工人都没有收到工程款。在此期间,该项目被发现投资项目的汇海公司非法集资,政府给汇海拨出的款项被汇海法人卢勇私人转移,导致各大施工单位无法结算尾款;之后大量民工上访、材料商要钱,政府表示出积极的解决态度却并未做出任何实质性的措施,一直替汇海公司掩饰一切;自年8月底工程验收至今,虽然汇海法人卢勇已经被依法拘留,但阆中政府答应成立的专案组并未成立,没有领导和各个部门的协调,更没有解决方案。说到底,这一事件起于政府监管不力,给了投资公司违规拨款、违规转移资产,才造成了项目各施工单位、材料商、工人的工程尾款无法结清。
目前,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记者前往阆中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访了刘主任对此事的了解情况,他表示对于这一事件他们在这几年里一直配合农民工提供相关材料,并强调让农民工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但是只要农民工走司法程序就能解决此事吗?事实并非如此。在该项目中被欠薪的农民工袁某、涂某、田某等在年8月已经起诉并胜诉,法院和阆中市劳动监察大队都已批复,但赔偿的相关事项却并未被妥善解决。可以看出刘主任的回应与事实的走向截然相反。记者还采访了人社局监察大队长莫小斌,他表示对于这一事件他们已经积极介入,案件移交了法院,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但是,根据在于阆中市财政局的拨款金额及方式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相关资料显示拨款数额已经超拨,为什么工程未完工、投资款就超拨了?为什么没有按比例分配?阆中市国资中心划拨以资抵债款近7千万元给了谁?为什么给了跟该项目无关的公司,其中又有什么黑幕?资料中的阆中恒宇置业公司在这一事件又是扮演着什么角色?这一系列的问题难道阆中市政府不知情吗?究竟是不知情的疏忽行为还是知情却无视的渎职行为?阆中市政府应该对此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据了解,李克强总理在12月23日视察成都时,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十分重视,他表示农民工是国家建设的功臣,是家里的顶梁柱,扩大有效投资很多也要靠他们去干。要压实责任,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能够更好养家育儿,这天经地义,决不允许拖欠。他要求加快解决政府项目拖欠账款问题,对不按合同执行、久拖不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处罚。
近日,阆中市召开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会上,阆中法院执行局局长马德春表示,加强执行联动,构建执行综合治理大格局,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希望各联席部门继续加大对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王建副书记针对打击“企业欠薪”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出要充分认识当前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联席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共同维护阆中法制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此次会议表明,阆中市政法部门对于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是非常重视的,接下来阆中市法院也会对此类事件依法进行处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这一事件中,政府监管不力,政府给投资公司违规拨款、违规转移资产是显现出来的严重问题。汇海公司招商骗款、非法集资,名义上是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实则进行经济诈骗,公司法人卢勇转移款项的违法行为更是需要法律对他进行审判。阆中市政府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投资公司一直不给施工单位结账,造成无法给材料商和工人结清尾款的时候,一边假意成立专案组一边为汇海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掩饰,政府对于相关违法行为管理监督不到位,进行项目引资时形式主义严重、知法犯法。
公平、正义是一个社会的脊梁,断了就会对社会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整个事件的经过现在已经十分明确,其中谁扮演着什么角色民众也一清二楚,既然已经造成了伤害和无法挽回的影响,那么过错方就应该付出违法的代价,这才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阆中市政府拖延事件的举动是为了掩饰企业的违法行为,目的就是让此事不了了之,这种行为偏离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半点理由而越过法律底线,希望阆中市纪委甚至是省纪委能对这一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监督解决,对阆中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责查办,还农民工及施工单位一个公平、给社会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