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市一名密切接触者在苍活动轨迹的
公告
年5月13日,我县接到关于外市一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信息。经过流调,该密接居住在阆中市,曾在我县活动。我县对追踪到的在苍次密接人员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该密接5月10日、5月11日、5月13日核酸检测阴性。现将该密接者在苍活动轨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5月10日从阆中驾车(车牌号川RKD)于14:00左右到达陵江镇滨江路“威尼斯休闲会所”,10分钟后驾车至同心广场(未下车),14:50左右到同心广场的公厕如厕后驾车离开;15:00左右在状元桥小学旁“顶峰理发店”理发,15:30左右驾车回阆中。
■5月11日驾车离开阆中于8:30左医院,在医院大门外休息30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9:25医院驾车到嘉陵路西段号“五六七茶楼”(包间);13:00左右在嘉陵路(原卫生局对面)“毛娃子杂酱面”就餐;饭后驾车于14:30左右到达五龙场妹妹家中;19:00左右在五龙场“利民餐厅”就餐,21:00左右离开回到妹妹家中。
■5月12日4:00左右驾车到五龙镇嘉龙村六组老家;5:00点左右驾车回阆中;8:20左右乘坐阆中出租车(车牌不详)于9:00左右到苍溪汽车站;9:20左右乘坐苍溪至五龙客车(川H)在汉水秀城下车;随后乘私家车(车牌川H7A)于10:00左右到五龙场;下车后在原万佳乐超市与亲友闲谈;11:00左右驾车到五龙司法所办事;12:20左右离开驾车回嘉龙村老家;14:00左右驾车到五龙场妹妹家中,随后在原万佳乐超市打牌,18:30左右在“聚福苑”就餐,20:30左右离开回到五龙场二哥家中。
■5月13日8:00左右在五龙场“石记米粉店”就餐,餐后在原万佳乐超市打牌;11:40左右在五龙镇“味香居”就餐;12:10左右乘坐五龙至苍溪客车(川H);13:00左右在苍溪汽车站内换乘苍溪至阆中客车(川R)回家。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请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用公筷、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苍溪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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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疾控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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