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阆中市院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回 [复制链接]

1#

近日,阆中市检察院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辖区各革命烈士纪念园、纪念碑、纪念塔、烈士墓,开展革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实地察看烈士设施维护整改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年4月,阆中市检察院在保护革命英烈纪念设施专项行动中发现,阆中市天宫镇石坝子烈士纪念塔和猫儿山红军纪念碑、二龙镇蒲良枝烈士墓、龙泉镇伍家山红军烈士墓、柏垭镇吴家山红军烈士纪念碑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管理,墓碑上的内容已模糊不清,碑体表面严重风化,周围杂草丛生,纪念设施表皮有脱落风险,有损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阆中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和诉前程序,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对上述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并增设保护范围和标志,并就如何持续常态化开展英烈权益保护提出相应意见。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部门快速行动,积极申请修缮维护资金,划定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强化日常清洁管理以及周边硬化绿化工作等。如今,上述革命英烈纪念全部修缮整改完毕,恢复了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烈士魂归之墓,生者心祭之所。英雄烈士的先进事迹和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以“检察蓝”捍卫“英烈红”,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也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去年以来,阆中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英烈保护法,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革命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截至目前,全市共集中迁葬零散烈士墓31处,整修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2处,整修烈士墓2处。

来源:阆中检察

编辑:陈静

审核:龚智慧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