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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剧阆中49岁妇女骑电动车撞死老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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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司机终被抓

12月25日,阆中公安交警大队发布案侦信息,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过72个小时的艰苦努力,成功侦破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嫌疑人牟某某落入法网。

12月15日上午8时02分,牟某某(女49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安尔达牌二轮电动车,从阆中市顾家井街出发前往汉城路瑞福苑小区,当车行至张飞北路78号外(汉城酒店处),在人行横道上将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某撞倒,造成陈某某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牟某某驾车逃离现场。一名路过现场的学生拨打了急救电话,伤者随后被医院抢救。当天下午1时许,阆中公安交警接到受害人女儿报警。事隔5个多小时,事发现场遭到了破坏,伤者也被救护车拉走。

办案民警立即查询事发路段的天网监控,却因监控摄像头被行道树遮挡,均未拍到事发现场的情况。

16日,伤者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再次前往事发地走访排查,并查询了案发时间经过该路段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私家车,最终确定了事故发生时间大约在上午8点01分至8点03分时间段。并试图与拨急救电话的当事人取得联系,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在拉网式排查走访中,民警调用了事发地段周边有民用监控摄像头的视频,根据时间段进行逐一浏览和审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在大量的监控视频中发现疑似肇事车是一辆二轮电瓶车,撞倒行人后迅速离开的视频。民警根据其逃离线路的天网监控视频进行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牟某某。

在铁证面前,肇事逃逸人牟某某对自己15日骑车撞到行人后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该牟某某已被阆中警方行*拘留15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说:牟某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涉嫌刑事犯罪,行*拘留期满后,警方将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

阆中又有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为切实做好我市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的随机抽检了白酒、大米、豆腐干、馒头、火锅粉、干木耳、粉丝等批次食品。经四川省中安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合格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1.阆中市落新高粱烤酒坊销售的纯高粱酒50%vol按照标准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2.阆中市落新高粱烤酒坊销售的纯高粱酒50%vol按照标准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3.阆中市兰兰白酒经营部销售的纯高粱酒50%vol按照标准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4.阆中市老观祥源酒业销售的杂粮酒57%vol按照标准检验,糖精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5.阆中市老渝味火锅米线七里店使用的米线按照标准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6.阆中市水晶冒菜馆使用的土豆粉(湿粉条)按照标准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并责令违法经营者召回不合格食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本次公示只对所抽检批次负责。

年12月25日

开展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南充市财*局、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南医保〔〕71号)及《南充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策的通知》(南医保中心〔〕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用药保障*策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保障对象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认定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

二、用药范围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适用药品范围为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药物。

三、保障待遇

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在两病定点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直接按比例支付,不区分甲乙类,支付比例为60%,剩余部分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扶贫倾斜支付等其他医保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人/年,糖尿病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人/年,以自然年度计算;同时患有两种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两病认定

两病门诊保障由参保患者填写《南充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申请表》,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确认需药物治疗,并经认定医生签字,认定机构盖章。认定机构及认定医生见附件。

五、两病备案

凭《南充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申请表》、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前往拟就医的我市医保协议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经备案医生签字,备案机构盖章后交备案医疗机构医保办存档。参保人未通过认定和登记备案发生的门诊用药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六、就医管理

通过两病门诊认定和登记备案的患者,选择参保地或居住地医保协议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两病门诊治疗医疗机构。在医保协议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其他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用药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治疗机构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药品。

费用报销由登记备案医疗机构负责,根据患者提供的处方及发票,核算并填写《南充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费用待遇计算表》,经患者及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同处方及发票保存在登记备案医疗机构备查。个人自付部分由登记备案医疗机构负责向患者收取。

七、异地就医管理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指南充市外就医人员),经认定和登记备案后,在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之前,由参保人员持居住地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的门诊用药处方及发票,回参保地向登记备案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

八、费用清算

登记备案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医保中心申报清算上月的两病报销费用。申报时提供如下资料:

1.《阆中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费用清算申请审批表》;

2.《阆中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费用清算明细表》;

3.发票。

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

年12月16日

五马镇振兴街街道存在安全隐患

网友爆料:五马镇振兴街路灯已经2年不亮了,孩子晚上下自习很不安全,而且街道上到处都是泥巴,一到下雨天根本下不去脚,还望相关单位能及时解决一下,谢谢!

手机失而复得,为热心师傅点个赞

网友爆料:前几天,本人在参加完一个活动回程途中,不小心把手机落在了阆中天然气公司出租车上,通过联系公司客服,该工作人员很快发信息到公司出租司机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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