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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将现天价厨余垃圾处置费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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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今日头条“巴蜀纵横”刊发了一篇关于阆中市综合行*执法局出台的《阆中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中厨余垃圾处置费问题的帖子,对其中费用标准问题是否科学公平提出了强烈质疑,现转载供参考。

近期本号收到一则投诉,若经营平方米餐厅年缴垃圾处置费将超过万元阆中这样招标为了谁?原文如下:

(阆中市综合行*执法局在招标文件中擅自确定的巨额收费标准)

“按照这样的收费标准,若经营平方米左右的餐厅,应缴纳的餐厨垃圾处置费将超过万元;若经营一个10平方米左右的小吃店每年盈利可能不够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一个小吃店的收费标准比一个三星级宾馆还高。这种无依据的收费标准是谁制定的?”

阆中市民杜先生查阅《阆中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后,对其中诸多条款提出质疑,他认为这种招标方案一旦最终实施,在项目实施中将会导致众多餐饮业难以处理的矛盾纠纷发生,严重影响地方稳定。

(招标文件)

美丽古城阆中在年获得“全国双文明城市”桂冠之后,官方为了更好地处理城镇餐厨垃圾,美化城市环境,启动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并面向社会对该项目的经营权公开招标。但阆中市综合行*执法局将招标文件发布之后,没能引来欢呼声,却招来业内人士一片质疑。

查阅《阆中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获悉,虽然只是对经营权公开招标,但文件中却对阆中各餐饮业和星级宾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餐厨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作了价额公示:

经营小吃店收费标准为,10平方米以下的是每平方米每月元;10平方米以上的是每平方米每月元。

经营餐饮业(含大、中型餐厅)收费标准为,中型(平方米以下)的是每平方米每月元;大型(平方米以上)的是每平方米每月元。

经营星级宾馆收费标准为,三星级每个每月元;四星级每个每月1元;五星级每个每月1元。

对机关、事业单位收费标准为每个每月元。

文件中还注明:每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最高报价下浮比例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的2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也就是说,以上公示的收费标准最多只能下浮20%为实际收费价额。

我们就按照下浮比例20%计算收费标准:

若一个只能经营10平方米左右小吃店的市民,自身就就业困难,以此挣钱养家糊口,而每年应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就接近两万元,如此巨额支出成本,这叫他们如何生存?

若一个经营平方米左右餐厅的商家,每年应缴纳的餐厨垃圾处置费为:×(%-20%)××12=0(元),若按照这样的收费标准,每年所缴餐厨垃圾处置费已经超过万元,这样的经营者在餐饮业竞争激烈的当下,每年的盈利也许全部用于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都有可能不够,他们又如何生存?

众多知情人士质疑:阆中市综合行*执法局面向阆中上千户餐饮经营者及众多个机关、事业单位制定收费标准,依法公开征求民意了吗?核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在哪里?通过发改局、物价局等审核了吗?

在没有通过科学成本核算、合理的利润支配以及依法公开征求民意的情况下,是谁给阆中市综合行*执法局的权力替餐厨垃圾处理经营者确定这样不合理的收费标准?最终如何落实收费将存在诸多严重问题及困难。

另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用地来源为“通过招拍挂取得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如果投标人中标后,只取得餐厨垃圾处置经营权,但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咋办?项目又如何顺利实施?难道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建设用地量身定制搞定向招标吗?

据知情人士透露,招标文件中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对于项目经营实施方案不明了,投标人不能准确了解该项目实施的具体细节要求:如成本核算、环保要求等存在诸多疑问,明显不具备公开性,除非投标人具有“先知先觉”功能,能预知阆中市综合行*执法局未明了的“细节”,否则,参与投标人心中没底,很容易成为别人的“配角”。这样的招标行为难以服众。

特别是对小吃店、餐饮业按所占面积计算收费标准;而对星级宾馆和机关、事业单位却按个数计算。一个小吃店的收费标准比一个三星级宾馆还高,明显不合理。这样的收费标准一旦落到实处,将会导致阆中市的众多餐饮行业因缴不起餐厨垃圾处置费而关门歇业,严重影响阆中市地方稳定;对古城阆中旅游也会代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这些都是招标中潜在的矛盾纠纷,若不尽快解决,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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