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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阆中有独生子女证的赶紧看,成都刚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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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备受关注的老年人免门票年龄、父母生病住院子女护理照料时间等等,都定了!赶紧来看看!

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最多15日

非独生子女不超过七日

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新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虽然大家都不太想休这种假,都希望自己的爸妈不生病、不住院,健健康康到永远,但是,万一遇到这样的事,有这样的福利,还是很人性化的,你说呢?

景区免门票

六十五岁以上免门票

不满六十五岁老年人

“错峰出行”也可免票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实行*府定价和*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者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

鼓励非高峰时段公交免票

新条例还鼓励对非高峰时段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老年人实行免票,并规定对落实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票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补助。

博物馆、影剧院等免费或优惠

同时规定,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加大对特殊家庭老年人关爱扶助

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符合条件家庭老年人发放扶助金

新条例加大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关爱扶助,明确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由省人民*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

新条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制度,根据老年人意愿,县级人民*府民*部门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鼓励随子女迁移户口

条例还特别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明确要求: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无条件随子女迁移户口,六十周岁以上孤寡老年人投靠愿意赡养的近亲属的,可以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对老年人反映迫切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宜居环境改造,新修订的条例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应当加快推进坡道、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并在公共场所设立无障碍标识,推进符合电梯增设条件的公共场所加装电梯。

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联动,采取简化工作流程、加强全程监管、给予资金补贴等方式推进符合增设条件的已建成多层住宅采用业主自建自管、委托建管或者代建租用等方式加装电梯。

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这么多福利,再过60多天就可以享受了,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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