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在这种情况下,吸*者为获*资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越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生命与社会治安。打击*品犯罪一直是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但是即使是这样,*品犯罪仍然屡禁不止。
10月14日
??年10月14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37岁,阆中市人)在违法行为人何某(女,24岁,阆中市人)租住的某居民楼房间内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冰*。15日下午15时许,被阆中公安民警抓获。
目前,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处行*拘留15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处行*拘留15日。
10月15日
??年10月15日,阆中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女,24岁,阆中市人)可疑,遂将杨某传唤至七里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杨某对自己年10月12日晚,在一空置门面房内吸食*品冰*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我局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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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23日,阆中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本市某出租屋的违法行为人周某(女,33岁,四川省自贡市人)有吸*嫌疑,遂将其口头传唤至七里派出所进行检测,周某对其年10月21日在出租房内吸食冰*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处行*拘留15日。
10月23日
?年10月23日,阆中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本市某宾馆的违法行为人任某(男,39岁,阆中市人)有吸*嫌疑,遂将其口头传唤至七里派出所对任某的尿液检测,任某对自己年10月18日在本市某宾馆出租屋内吸食冰*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任某处行*拘留15日。
10月24日
????????年10月24日,阆中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杨某(男,40岁,苍溪县人),违法行为人李某(男,35岁,阆中市人)有吸*嫌疑,遂将其口头传唤至七里派出所对其尿液检测,违法行为人杨某、李某对其10月23日晚在阆中市某宾馆房间内吸食冰*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李某分别处行*拘留15日。????????
10月24日
?年10月24日10时许,阆中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席某(男,23岁,阆中市人),有吸*嫌疑,遂将其口头传唤至七里派出所对其尿液检测,席某10月23日晚在阆中市某宾馆房间内吸食冰*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席某处行*拘留12日。
10月25日
?年10月25日晚21时许,违法行为人赵某(男,25岁,阆中市人)与违法行为人朱某(男,35岁,阆中市人)在某房间内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冰*,被七里派出所民警抓获。经对二人的尿液检测,赵某、朱某对自己吸食冰*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朱某分别处行*拘留15日。
10月26日
??年10月26日上午10时许,阆中公安民警在对本市张飞南路某宾馆日常检查中发现住宿人员曾某、杨某形迹可疑,遂将两人口头传唤至东城派出所对两人进行尿液检验,两人对自己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曾某、杨某处行*拘留15日。
10月27日
年10月27日16时许,阆中公安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面*肌瘦,神态慌张,遂停车依法对其进行盘问,面对民警的盘问,该男子语无伦次,神色慌张,并拒绝透露自己的身份,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东城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该男子叫刘某,有吸*前科,随后民警对刘某进行尿检,刘某对其近段时间吸食*品冰*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行*拘留15日。
珍爱生命远离*品
这是我们从小就学习的知识
但仍有人因各种原因
去尝试吸食*品
而失去学习的机会、工作的能力,
出卖自己的良心
背弃家人与朋友
甚至献上年轻且无价的生命!
知道多一点
吸*后果如此不堪,请和*品SayNo!
前一阵子,
一张女孩子的掀裙自拍照震惊网络!
这是一名年轻大二女生,
因为高中时与男友吸食了K粉,
导致她现在得天天包着尿布。
她勇敢地把这张照片发到网上,
是为了警醒世人,
希望大家了解*品的危害!
她表示,
*品改变了她的一生,
虽然现在已经戒*,
但是*品对她身体的伤害,
是不可逆的。
我们再看一个案例:
她,19岁,却离不开尿布
年仅19岁的小A,这一年来饱受尿频尿痛的困扰,平均每十分钟就要去一趟厕所,每次的排尿量很少,但不去又会尿感难忍、导致小便失禁。每次出门,她都得背上一大包尿不湿,而且不敢喝一口水,既痛苦又尴尬。
一开始,小A以为是自己的肾和膀胱出现了问题,医院,甚至连偏方都尝试了,都不见好转。此时,她才意识到——这可能是自己长期吸食K粉的后果。
于是,小A医院求诊。经过膀胱造影等检查,医生发现她的膀胱容量只有30毫升,而正常人的膀胱容量一般有至毫升,所以极少量的尿液就能让她产生强烈尿意。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它——
氯胺酮!
氯胺酮,
俗称K粉、K仔、K他命、“裤子”等。
滥用氯胺酮,
会产生分离性幻觉,
引发对肺部、心脏、脑部的永久损害,
甚至导致死亡。
它还会破坏膀胱粘膜,
可能导致膀胱萎缩,
严重时其容量降低至正常人的十分之一!
患者会因此极度频尿(一天30至50次),
且排尿时剧痛,
有些甚至终身与导尿管和尿布相伴,
生活大受影响。
对此有切身体会的吸食者如此描述:
“尿很急,
每次上厕所都像上刑一样钻心的痛,
却根本尿不出多少。
可不去厕所的话又忍不住,
就好像膀胱快憋炸了一样。”
所以,
在吸食者群体中流传着这样的话:
“拉K一时,尿布一世”!
为图一时的刺激,却毁掉了整个人生。这样的状况,一大症结就是无视乃至根本不了解*品的危害。不少青少年乐于出入KTV、会所、歌城、酒吧之类的场所,总想着找点新鲜、刺激、有个性的玩法,因为好奇、无知、“赶潮流”,学会了吸食K粉、麻古、冰*等*品。而*贩们刻意传播的“不会上瘾,对身体无害”等论调,更让他们丧失了警惕……
一时吸食*品,终身难离尿布。其实这还只算得上*品的表面伤害,现实中,因为*品而丧失心智、身体残疾、乃至家破人亡的案例罄竹难书!
希望大家都能稍微花些时间。只有了解*品,才能远离*品,免受*品荼*!
法律小常识
吸*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
对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品的依法给予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的依法给予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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