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啦
根据《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文件(号)《关于全市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和保宁教育督导责任区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现将我园年秋季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
招收幼儿小班新生名,辖区内中大班插班生50名。
招生对象及录取范围
1、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以幼儿户口簿或出生证为准)。
2、录取范围:
一幼周边范围。
招生原则
公平公开、适龄入园、就近入园、免试入园的原则
招生流程及时间
幼儿信息登记
年6月22--24日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园进行登记。
家长需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属正住户籍类的,持幼儿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预登记。
2.属购房居住类的,持(1)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本人页);(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规范合同、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审批表及付款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3.幼儿法定监护人无阆中户籍或房屋产权、在阆中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法定监护人领取工资的一年银行流水(或在阆中城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缴费单)、及有效居住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
4、烈士、现役*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援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策性优待子女,持户口簿、具有法定效力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园登记,并享有优先录取权。。
录取名单公示
6月25日,幼儿园张榜公示录取新生名单。
幼儿报到入学
年9月1日带上幼儿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到园办理新生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地点
阆中市第一幼儿园
古城区白果树街63号
咨询电话
—
家长注意事项
1.家长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是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处于居家隔离期间的家长,不得提前在幼儿园报名。
2.遵守校园门卫安全值班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园内工作人员维护报名秩序,请做好自身防护,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在指定区域等候。
3、每名幼儿只能登记一个学位。幼儿园录取结果不以登记先后作为录取依据,家长不得提前在园区外排队影响社会秩序。
4、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不保留学位。
阆中市第一幼儿园
年6月19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阆中市保宁和沙溪城区年秋
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号)和《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年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阆教科体〔〕55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老城区小学招生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确保适龄儿童全部相对就近入学,现将保宁、沙溪城区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调剂”的招生原则。
二
招生对象及办法
户籍在保宁、沙溪城区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下同)或父母在保宁、沙溪城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按划定的学区报名登记。
因父母工作调动或经商、务工等在保宁、沙溪城区租房或寄居的非保宁、沙溪城区户籍的随迁适龄儿童,按类别先后在居住学区所属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登记,如居住学区学校无学位,则在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登记,或由保宁教育督导责任区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学校登记。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面谈登记或抽签派位。
三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保宁、沙溪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今秋招生计划为38个班人。其中:城东小学5个班人,阆师附小12个班人,民族小学2个班90人,实验小学5个班人,城北小学8个班人,滕王阁小学6个班人。
四
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1、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属正住户籍类及务工随迁购房居住类的,到相应学区所在学校报名登记。
2、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属父母工作调动随迁类及务工随迁租房(寄居)居住类的,到相应学区所在学校或邻近学校登记。
3、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按照经教科体局审核的民办学校公示的招生简章确定的登记时间及地点,自行前往面谈登记。
(二)报名登记所需证件资料
1.属正住户籍类的,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本人页)报名登记。
2.属务工随迁购房居住类的,持(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本人页);(2)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规范合同、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审批表及付款发票)及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若户籍已能证明的,可不单交)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3.属父母调动随迁类的,持(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本人页);(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单位调动手续(含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高层次人才计划)或单位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或单位集体宿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4.属务工随迁租房(寄居)类的,持(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本人页);(2)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3)租房协议或寄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五
有关说明
1、保宁、沙溪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结束后,新迁入户籍的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就近学校满额情况下,凭父母务工单位证明及居住证明,由保宁教育督导责任区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2、经核实凡属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律无效。
3、招生
阆师附小:杨老师
城北小学:赵老师
实验小学:权老师
民族小学:杨老师
城东小学:杨老师
滕王阁小学:魏老师
保宁责任区:冉老师
特此公告。
附:保宁和沙溪城区各小学学区范围
阆中市人民*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保宁责任区
年6月22日
入标题
保宁和沙溪城区各小学学区范围
一、民族小学学区
郎家拐街西侧东门口1号至广场口7号、盐市口街、状元街、南街、南城新巷、崇尚里、西街、西城新街、武庙街、内东街、内东街小巷、大东街、大东街小巷、财神楼街、上华街、下华街、皮房街、中新街、水巷街、下新街、棉花巷、上新街、醋房街、殷家巷、屏江街、笔巷街、笔向街巷、双栅子街、白花庵街、良牧街、锦屏街、米粮市街、礼拜寺街、礼拜寺横街、净圣庵街、新市区街、火巷子、安顺里、马王庙街、油房街、高家坎街、县学坝街、光国寺巷、管星街、向家巷、学宛里、柳树井巷、犀牛巷、鲜家巷、下沙河街33号以后、机房街(1——21号,2——24号)、阆水中路(东起下沙河街口33号,西至原犀牛处止)。
二、阆师附小学区
张飞南路西侧(1——53号)、郎家拐街东侧2号至杨天井街口、安荣里、关王庙街、荣华里、王爷庙街、杨天井街、文昌宫街、文昌宫横街、太平寺街、天上宫街、白果树街、冬来当巷、毛家巷、三陈街、万寿宫街、邱家巷、机房街(23号以后,26号以后)、机房街巷、镇江寺巷、下沙河街(1——31号)、草堂寺街、大步坎街、何家巷、寿山寺街、东坛井街、临济堂街、禹王宫街、兴鑫里巷、丰硕里、太清宫街、大步里巷、大众里巷、阆水中路(东起张飞南路油库,西起下沙河街26号街口止)。
三、实验小学学区
郎家拐街东侧杨天井街口46号以北的双号、郎家拐街西侧9号以北的单号、官菜园街、学道街、普贤路、普东巷、新村路东段(1——39号,2——36号)、新村路西段(单号、双号)、寓思园街南侧1——23号、寓新街1——15号和2——24号、新村路横街1——25号和2——12号、新寓一巷、新寓二巷、张飞北路西侧(1——13号)、北街、北门井巷、彩虹里、铁五显街、田家巷、火药局街、凤凰楼巷、银琅里、金顶里、古莲池街、古莲池横街、合碧井巷、崔家巷、三岔路、通济渠、左营街、福禄巷、莲池巷、小马王庙街、新丘巷、新生巷、兴龙巷、阆水中路(南起原犀牛处,北至新村路西段止)。
四、城东小学学区
张飞南路东侧(2——44号)、张飞北路东侧(2——52号)、书院街、保宁醋街、保宁醋南街、保宁醋东路、东园巷、阆水东路、观音路街、观音路横街、公园路金沙半岛各小区、花果山各小区、华市街、公园路北街、通南街、果山街、书院街一巷、书院街二巷、檬子井街、农坛巷、蒸馍巷、春光巷、明媚巷、绿野街、东市巷、扎花巷、寿北巷、寿锦巷、皂角树巷、乞儿岩巷、顾家井巷、书院街东巷、书院街西巷、书院街横巷、公园路街、公园路横街、东江巷、公园路东街、寿山寺东街、锦山路、东岩村、巴巴寺街以南街巷、顾家井街、蟠龙路、环城路东段。
五、城北小学学区
张飞北路西段(15——59号)、演武巷(南起较场路,北至拥*街单号口)、爱武街、阆水西路(南起新村路西段,北至石斧巷南侧)、石斧巷南侧号段、新石器街1——10号、较场路、商城路东段(单号、双号)、商城路西段(单号、双号)、迎恩街、商贸街、商业街、如意街、兴盛街、寓新街单号17号双号26号以后宿舍、新村路横街单号27号双号14号以后宿舍、商城路横街、碧玉街、寓思园街北侧双号、寓思园街南侧25号以后宿舍、天马寺街、一元街、二元街、三元街、四元街、五元街、吉祥街、西郊街、西园街、双凤街、菜园巷、四元东巷、油柿井街、东体巷、园宾巷、寓园巷、普西巷、寓新一巷、寓新二巷、夏家桥巷、一元巷、团结路、新立巷、友谊街。
六、滕王阁小学学区
伞盖北街、伞盖南街、伞盖东街、盘龙路街、张飞北路西侧61号以后、张飞北路东侧54号以后、东塘巷、汉城路、文明巷、富强巷、新井街、北村路、望水寺街、老龙潭街、兰家坝中街、阆水西路(南起石斧巷北侧,北至沙溪场)、石斧巷北侧号段、拥*街、双拥路、新石器街11号及以后单双号、演武巷(南起拥*街双号口,北至新井街口)、石钵巷、石斧巷、石凿巷、石茅巷、七星街、沙溪场、锯山垭街、聚龙湾小区、拥*街社区、神门关社区、兰家坝社区、滕王阁社区、盘龙山社区、金河社区、清溪村、大河梁村、嘉陵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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