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阆中法院的执行干警顶着骄阳,文明有序地开展了一场腾退执行行动,顺利将约.4平方米的土地交还申请人,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案件的被执行人赵某多年来租赁阆中市某国有公司所有的位于阆中市花果山“城园双三亩”的场地,合同一年一签,约定赵某在合同期内在土地上所添置的各项设施在合同期满后自行拆除,公司不予以补偿。赵某租用土地后,在土地上修建了房屋并经营农家乐,后又将部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续约,阆中市某国有公司要求赵某腾退,但赵某拒不腾退,该国有公司遂诉至阆中市人民法院,请求赵某返还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赵某,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赵某以自己生活困难、全家人无居住场所为由拒绝腾退。后阆中法院执行局多次组织双方对该土地进行移交,并主动协调解决赵某家庭住房补助问题,但赵某仍拒不配合,并始终阻扰法院开展腾退工作,致使申请人不能依法占有涉案土地。
该案承办法官依法向阆中市*法委汇报了案件情况,并建议市委市*府考虑赵某一家具体情况,为其解决保障性住房。7月15日,阆中法院依法向赵某送达腾退公告,限其于7月20日前主动腾退涉案土地,但赵某始终未履行义务。后经合议庭研讨并制作腾退预案,决定对涉案土地执行拆除腾退。9月1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即依序进行安全排查、物品登记、清理腾迁。截止当日下午18时,涉案土地全部腾退完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又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执行干警坚守初心、勇于担当,用实际行动告诉被执行人任何触犯法律底线、抱有侥幸心理拒不执行的行为都不被法律所允许。v
来源:阆中法院
请转发提醒看阆中权威丨现场
视听
在这里看阆中我们因你而精彩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