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9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章某等24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一案。该案由阆中市人民法院院长任雅莉担任审判长,市人大代表、*协委员、被告人家属以及旁听观众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年下半年,被告人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不思悔改,开始在仪陇县复兴镇及周边“混社会”,并逐步吸纳邓某某、胡某某、曹某某、王某某、周某、李某某、杨某、张某、王某、刘某、邓某、周某、龙某某、李某、张某某等社会无业青年为“小弟”,实施了一系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章某为首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章某为组织领导者,邓某某、胡某某、曹某某为骨干分子,王某某、周某、李某某、杨某、张某、王某、刘某、邓某为积极参加者,周某、龙某某、李某、张某某为一般参与人员,长期在仪陇县复兴镇及周边乡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场、暴力讨债、地下执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非法敛财,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