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川农发〔〕11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决定面向全市遴选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数量
(一)小麦
1.小麦机播:遴选服务主体12家,补助资金32万元,实施面积0.8万亩。
2.小麦条锈病防治:遴选服务主体18家,第一次小麦条锈病防治(3月份)共6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第二次小麦条锈病补防共4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
(二)水稻
1.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遴选服务主体22家,补助资金万元,实施面积1.5万亩。
2.粮食烘干:遴选服务主体5家,烘干作业吨,补助资金10万元。
3.水稻病虫防控。遴选服务主体18家,水稻一代螟虫防治9万亩,补助资金90万元;水稻稻瘟病防治0.5万亩,补助资金10万元。
(三)玉米
草地贪夜蛾防治服务,遴选服务主体18家。第一次草地贪夜蛾防治实施面积5万亩,补助资金50万元;第二次草地贪夜蛾防治实施面积4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
二、服务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
(三)具有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四)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服务主体遴选办法
(一)网上公告。遴选公告在*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包含报名时间、地点、遴选方式、服务主体个数、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内容。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申报。参加植保服务的,将申报材料交植保植检站(咨询);申请小麦机播、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粮食烘干服务的,将申报材料交农技中心(咨询)。
(三)专家评审并公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社会化服务项目专家小组对自主申报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评审结果在*府门户网站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服务合同。承接主体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
四、报名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申报主体鲜章的复印件;
3.年财务报表(家庭农场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推荐函;
7.申报主体服务人员情况表;
8.申报主体类似项目业绩;
9.服务方案;
10.固定办公经营地点、设施设备的图片资料。
五、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3月9日18:00止。
报名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长安西路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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