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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0 22:28:00

一、资助*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普惠性学前教育“三儿”资助保教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全部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其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跨县就读的幼儿由户籍地提供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在就读学校享受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属于寄宿生的全部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三)特殊教育阶段

在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在校期间免课本费、免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免生活费、免保险费,按住地到学校远近发放交通费补助人均元。

(四)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和助学金*策。按收费标准据实免除以下两类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一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类是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在我市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余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元。

(五)中职教育阶段

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免学费*策。中职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元,在我市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中职免学费除艺术表演类专业外的学生都可享受,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元(在我市就读的中职学生免交学费,民办学校参照执行,补收差额)。阆中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享受已有资助*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元的生活补助(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申请,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

(六)大学教育阶段

实行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策,让贫困大学生应贷尽贷,愿贷尽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

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元(学费资助元、生活补助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申请,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

(七)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策的基础上,仍存在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的,可以申请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救助标准每户每年至0元,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限标准的,须经市人民*府批准。

二、资助程序

(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普惠性资助项目办理程序:

1.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通过班级初评、年级评审、学校审核和公示确定受助对象;

3.打卡发放,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表上签字确认。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和本专科学生补助网上申请程序:

学生在线申请→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资金发放。中职学生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秋季学期于9月1日至11月15日,本专科学生每年9月1日至11月15日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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