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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 1:00:00

根据北京市顺义区《关于成立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通知》(顺编委[]5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计划招录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系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和预防工作。

(一)招聘职位:书记员(聘用制)。

(二)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工作。

(三)招聘人数:9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0月16日至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关系在京;

(六)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七)专业要求:

1.全日制本科:专业为法学类、经济学、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

2.全日制大专(高职):公共管理类、财经商贸大类、法律实务类、语言类。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将于年10月16日(周二)至10月22日(周一)在顺义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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