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业养老参保人员:
为保障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按照《关于加快实施全省社保系统省级集中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的通知》(冀人社发[]5号)文件要求,各地6月底前企业养老保险数据要全部集中到省库管理,现将我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对时间:5月27日至6月30日(正常工作日内)
二、人员范围: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各类参保企业缴费人员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含已退休人员)
三、携带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有个人补缴的还需提供补缴票据)
四、核对地点:请到高碑店市和平西路号社保大厅东厅5号台对个人的基础信息和缴费信息进行核对。
五、联系-(社保大厅企业所前台)
此项工作关系到个人参保信息准确性,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高度重视并相互告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参保信息的核对工作。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5月27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